关键词: 招教考试
经研究,现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皋市教育局于2021年1月29日发布的《2021年春季如皋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补充公告如下:
一、关于应届毕业生的问题
除《公告》中规定对象外,下列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1.2019年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2019年1月1日之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以上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除需提供《公告》中规定材料外,还需要提供本人①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②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验证报告(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打印,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③本人签名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见附件1)。规定提交复审的材料(含以上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的,均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面试资格。
二、关于培养方式的问题
岗位代码10-13、15-30、37、38、44、46、51、56、59、63-65等《岗位简介表》中“招聘对象”栏“不限”的岗位,均取消“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要求,不限培养方式。
三、关于疫情防控的问题
根据当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教师招聘活动实际,现将2021年春季如皋市部分学校教师公开招聘活动疫情防控要求网上告知如下:
(一)应聘者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时刻关注本人“健康码”状况,每日进行健康申报更新直至招聘环节全部结束。备考期间不得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等卫生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招聘活动。
(二)应聘者应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申领并及时更新“健康码”,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或领取面试通知书。根据招聘活动安排,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相关招聘活动,入场时应出示“健康码”(指当日,下同)。“健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应聘者,可入场参加相关招聘活动。应聘者应服从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和面试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应聘者应提前了解招聘场地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提前到达,自觉配合完成监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验证入场。逾期未到,取消参加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来如参加规定的集中应聘活动的应聘者,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应聘活动:
1. 近期有国(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聘者,按照国家、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关于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执行,自入境或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算已满14天集中隔离期14天居家观察期的,参加规定的集中应聘活动当天除须本人“健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后14天居家观察期第3天、第14天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 1月28日后有外省旅居史的应聘者,参加规定的集中应聘活动当天除须本人“健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来如或回如已满14天的,须提供第14天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满14天的,须提供考试前7天之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 因患感冒等非新冠肺炎疾病有发烧(体温≥37.3℃)、干咳等症状的应聘者,参加规定的集中应聘活动当天如症状未消失,除须本人“健康码”为绿码外,还须提供参加规定应聘活动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服从安排在临时隔离场地参加规定应聘活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报告并配合相应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参加规定的集中应聘活动:
1.不能现场出示本人当日“健康码”绿码的;
2.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3.近期有境外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聘者,自入境或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算未满14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14天居家观察期的;或虽已满集中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但不能全部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第3天、第14天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4.参加规定的集中应聘活动当天本人“健康码”为绿码,但现场测量体温≥37.3℃,且不能提供当日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四)应聘过程中,应聘者出现发热或干咳等可疑症状,应主动向招聘工作人员报告,配合医务人员进行体温复测和排查流行病学史,并配合转移到隔离场地参加集中应聘,规定的集中应聘活动结束后应服从安排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检测。
(五)应聘者应仔细阅读并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诚信申报相关信息,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情形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被取消应聘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应聘者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署《2021年春季如皋市部分学校教师公开招聘活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2)。
请应聘者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我省防控最新要求,集中应聘活动前如有新的调整和新的要求,将发布在如皋教育信息网,敬请关注并按要求执行。
附件:
2.《2021年春季如皋市部分学校教师公开招聘活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如皋市教育局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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