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2021年江苏省宜兴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第一阶段与第二阶段考试工作均已结束,根据《2021年江苏省宜兴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公告》(锡人社事招公告核〔2021〕6号)及《2021年江苏省宜兴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公告》(锡人社事招公告核〔2021〕7号)精神,现将下阶段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江苏省宜兴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总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按第一阶段成绩高低确定排名。(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签订《拟录用教师就业合同》
1.对象:除幼儿教师Y02岗位、免费男幼师M01岗位外,报考其他岗位拟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
2.时间:2021年5月6日、7日(全天,上午8:30-10:40;下午1:30-4:30)。未在规(约)定时间内签订《拟录用教师就业合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地点:宜兴开放大学成教处(宜城街道教育西路29号),具体学科分组地点详见对应教室门口通知。
4.材料要求:
①现场核验身份证原件。
②2021届毕业生,上交就业推荐表原件。暂无法提供原件的,须提供情况说明(无法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原因)且在缴纳诚信保证金后,方可签订《拟录用教师就业合同》。
③2021届毕业生,上交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两联、三联或四联)原件。因高校采用网上电子签约而无法提供纸质协议书的考生,可向高校申请纸质协议书进行书面签约;暂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的,须提供高校证明,方可签订《拟录用教师就业合同》(因个人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的,须提供情况说明并缴纳诚信保证金)。
④非2021届毕业生,上交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研究生学历毕业生还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
⑤上交教师资格证原件。暂无法提供原件的,须现场手写承诺于2021年7月15日前取得符合学段和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5.其他事项:
《拟录用教师就业合同》必须考生本人签名。因不可抗拒的因素,本人确实无法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拟录用教师就业合同》的考生,可委托家长(须提供家长身份证、户口簿、委托书)将相应材料原件送交宜兴市教育局,并约定签订《拟录用教师就业合同》的最后期限。
咨询电话:(0510)87973957、87976352、87992670
特此通知!
2021年宜兴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拟进入体检程序人员名单及总成绩.pdf
宜兴市教育局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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