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有关规定,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资格复审人员及时间、地点
1. 资格复审人员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合格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对面试人选,由泰州市教育局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接受资格复审或递补的通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 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8月25日下午2:00—5:30。
3. 资格复审地点
泰州市教育局414会议室(泰州市海陵区鼓楼南路366号)。
二、 资格复审须提交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核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其中,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能够提供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
2.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
3.2019、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还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未就业的证明)、档案托管证明。
4.非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如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的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明、档案托管证明、未就业的证明。
5.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三、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前准备好本人当天“苏康码”“行程码”。“苏康码”“行程码”无异常(“苏康码”为绿码、“行程码”未加*为无异常),现场测量体温<37.3℃、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考生方可参加资格复审。
2.考生报到时应向工作人员现场出示“苏康码”“行程码”,须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现场体温测量等防疫检测,除身份核验外,应全程佩戴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网上报名填写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须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审,受委托人须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并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3.考生需及时关注泰州教育网发布的信息,务必保持报名电话的通讯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造成的相应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泰州市教育局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资格复审工作时间、地点、方式等进行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泰州市教育局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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